反洗钱知识普及
发布时间:2022-10-26

反洗钱知识普及

 

一、什么是洗钱和反洗钱?

洗钱是指通过各种方式转换、转移(或转让)、掩饰、隐瞒、获得、占有和使用上游犯罪所得,以掩饰或隐瞒其收益的真实来源、性质,使其获得表面的合法性而进行的活动或过程。

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相关措施的行为。

二、反洗钱法律法规有哪些?

现行有关反洗钱法律法规主要是“一法四令”:

“一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200711日起实施);

“四令”分别为:《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200711日起实施)、《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200731日起实施)、《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2007611日起实施)、《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200781日起实施)。

三、哪些机构应该履行反洗钱义务?

根据我国反洗钱法律法规,履行反洗钱义务的机构包括:

1.开发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村镇银行;

2.证券公司、期货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3.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4.信托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贷款公司、理财公司;

5.中国人民银行确定并公布的从事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

四、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是哪个?

我国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是中国人民银行,负责组织、协调全国的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的资金监测,制定或者会同国务院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制定金融机构反洗钱规章,监督、检查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的情况,在职责范围内调查可疑交易活动,履行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有关反洗钱的其他职责。

五、什么是洗钱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规定,洗钱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金融诈骗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掩饰、隐瞒非法资金的来源和性质”的犯罪。犯罪的形式包括:提供资金账户,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等。如有上述违法行为的,将没收以上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一下尤其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六、洗钱的危害?

洗钱是一种将非法收入合法化的活动。犯罪分子通过洗钱积累了大量的财富,利用这些财富进一步实施犯罪,使犯罪更趋向于组织化。洗钱活动与上游活动相互交织在一起,对一国的政治、经济、金融、社会、国家安全等各方面造成了严重损害。

七、反洗钱与自我保护措施

1.不随意出借身份证件供他人使用;

2.不随意出售、出租、出借银行卡和账户供他人使用、替他人中转资金;

3.不随意替他人携带现金、无记名有价证券出入境;

4.不为身份不明人员代办金融业务;

5.不参与提供或使用非法金融业务,如地下钱庄,选择合法可靠的金融机构办理业务。

八、反洗钱工作离不开社会公众的理解和支持。社会公众应该关注和了解反洗钱知识,遵守反洗钱的法律法规,配合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工作。同时可以对下列行为进行举报:

1.有关通过金融机构洗钱犯罪的线索;

2.金融机构不履行反洗钱义务;

3.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涉嫌协助洗钱行为;

4.金融机构工作人员随意泄露反洗钱信息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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